索 引 号: | 000562337/2024-000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0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人社局关于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
霸州市人社局关于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 ||||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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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号 由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津港道(码扬路-友谊路)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现已竣工验收,且施工单位承诺未拖欠工人工资,现向我局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冀人社规〔2022〕3号)规定,现将对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3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该工程项目工人工资支付等方面有异议的,请以来电、来访形式予以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期内没有举报或投诉,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审批手续。 投诉电话: 0316-7274477 投诉地址:迎宾大厦1楼148房间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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